| 浏览次数:46作者:发布时间:2017-07-07 |
舒城县2016年民营经济发展报告
2016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开局之年,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的不利影响,舒城县按照“大目标、大提升、大项目、大转变”总体思路,坚持“围绕传统抓提升,围绕合肥抓配套”这条主线,主动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,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,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,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积极性,全县民营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局面,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
一、2016年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
一是民营经济规模扩大。2016年,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0户,实现工业产值263.1561亿元,同比增长18.6%,实现工业增加值54.0472亿元,同比增长14.3%(全市第1位),快于全市7.5个百分点。工业品销售产值255.7457亿元,同比增长19.1%,工业品产销率达到97.2%,同比增长0.4个百分点。规模工业实现利润9.6亿元,同比增长9.2%。
二是民营经济质量提升。2016年全县民营经济共完成税收11.7959亿元,税收总量指标比2015年增长3.0595亿元,同比增幅35.02%,其中纳税1000万以上的民营企业达到17家。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23.079亿元,同比增长116.3%(全市第1位),快于全市水平103.4个百分点。
三是民营经济活力增强。2016年,全县共有个体工商户28931户,每万人拥有个体工商户数289个,全县共有私营企业达5924户,每万人拥有私营企业数51.55个。2016年新增亿元以上民营企业11家,总数达到80家。
四是民营企业融资水平提高。2016年民营经济新增贷款总量20.7亿元,累计贷款总量达到173.81亿元,同比增速11.4%,贷款余额在全市排名第1名,全县地区存贷比50.87%,位于全市第1名,其中“税融通”贷款49笔1.84亿元,拟在“新三版”挂牌企业2家。
五是民间投资稳步增长。2016年,全县累计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8.4亿元,同比增长16.0%;其中技术改造投资47.8亿元,同比增长59.8%,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达81.8%。
二、2016年民营经济发展主要工作措施
(一)紧盯目标任务,着力经济运行。
一是研究制定实施意见。为认真落实省、市关于加快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会议及文件精神,逐一走访调研规模工业企业,了解企业发展情况,帮助企业理清思路,协助企业制定发展规划,对企业存在困难和问题,逐项进行梳理,专题向县委、县政府报告,为县委、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。
考察学习外地成功做法,紧密结合我县工业实际,以县委1号文件下发了《2016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意见》,为我县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确立目标、制定措施、提供保障。
二是分解落实目标任务。针对市、县确定的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目标任务,牵头协调县直有关部门、乡镇和开发区,探讨落实措施,研究制定方案,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,规划到乡镇和开发区,落实到企业,确保任务按时完成、目标如期实现。
三是开展督促检查调度。年初,召开全县经济工作会,分析经济形势,布置全年经济工作任务。在坚持一月一统计、一月一分析、一月一通报的基础上,每月坚持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,每季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,重点项目实行“六个一”工作机制,力促民营企业落地,促进了经济持续平稳增长,保证了我县经济综合指标处于全市前列。
(二)增强发展后劲,促进项目建设。
2016年,县领导联系的重点招商项目10个,计划总投资120亿元。主要项目有:胜利精密制造的后续投入,模具产业园二期项目,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园,必斐艾食品投产项目,舒城综合大市场续建,五金产业园的标准化厂房,舒城华夏幸福的产城融合项目,英力电子的新建项目,快乐蜂食品的技改扩建,食品产业园的标准化厂房等。同时,分别成立家电电子、绿色食品、汽车配件、儿童用品主导产业发展指导小组,全力推进四大主导产业发展。
(三)强化平台建设,推动产业集聚。
县委县政府着力推进县经济开发区、杭埠开发区、舒茶、棠树、干汊河工业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发展,县主要领导主动作为、积极行动,多次深入园区详细了解园区的发展状况,协助解决园区的有关问题。
县开发区已完成五金产业园主干道与占地17亩的汤池路与三里河绿化广场工程建设,总投资3亿元的五金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、总投资1.24亿元的巨石新能源项目、总投资1亿元的安发机械项目等一批亿元项目建设进展快速。
杭埠开发区先后完成了26公里的道路建设和相关配套,初步形成“五横四纵”的方格网道路格局。建设了标准化厂房,扩建了自来水厂,建成了污水处理厂、110变电站,改造了供电线路。
基础设施总投资260亿元、产业投资1000亿元的华夏幸福杭埠产业新城,总投资50亿元的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正式开工,总投资10亿元的智胜光学3D玻璃,投资7亿元的英力集团笔记本电脑配件,美国嘉吉集团投资6亿元的必斐艾食品已正常生产经营。
(四)落实惠企政策,精准帮扶企业。
继续推进县领导联系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,组织开展暖企行动,对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帮扶全覆盖,掌握企业动态,主持制定帮扶工作方案,并督促落实,对企业问题领办协调,认真做好企业减负和解困帮扶工作,严格落实各类惠企政策,先后为150家规上企业解决困难86件,为夏季受灾企业申报灾情117件,积极帮助企业抗灾救灾34件,帮助企业解决调头资金67件,考核兑现2015年度企业奖扶政策资金1425.77万元。此外,组织了我县32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、11家签约企业、29家观展企业参加了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全市第一届工业品展销会。在展销会上我县企业良好的展现了自我特色与风采,展销会取得圆满成功。
(五)加强安全监管,推进暧企行动。
每季度对规模工业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,并在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不定时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。平时通过规模工业企业群对企业负责人发短信,让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。年终,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,县经信委全体机关干部分为四个小组,历时五个工作日,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150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全面大排查。查出隐患12件,下达整改通知书8件,已整改落实10件,剩余2件正在整改落实中。
认真领会市活动方案精神,结合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实际,借鉴学习周边市、县好的做法,以县委办21号文件制定下发了《舒城县2016年工业暧企活动方案》。主要内容包含在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搭建政策宣传平台。实行县领导和县直单位联系帮扶重点企业活动,开展千名干部进百企活动,安排县直单位与重点企业一对一帮扶,县直帮扶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帮扶工作,深入企业调研,宣传涉企政策,了解企业需求,督促项目建设,协助做好维稳工作。二是搭建融资服务平台。积极推进“4321”政银担合作机制落地生根,大力发展“税融通”等创新金融产品。指导、帮助和支持企业通过上市、债权、债务重组、债转股等方式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,对企业在资产重组、解困,政府有关部门在手续办理、产权过户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。三是搭建人才交流平台。全面掌握企业用工工种和用工量以及缺工情况,特别是影响大、企业规模大的企业用工情况,建立用工需求信息库。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,帮助企业引才引智工作,加强企业家培训,提升企业家素质。四是搭建创新创牌平台。为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合作牵线搭桥,做好我县主导产业产业与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工作和技术攻关,为企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。加大品牌建设帮扶力度,鼓励引导企业积极申报著名商标、名牌产品、企业技术中心、省市专精特新企业等品牌称号,培育一批争创品牌后备队伍,引导和支持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,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。五是搭建优化环境平台。加大宣传造势力度,营造优化环境、提升效能、聚力发展工业经济的浓厚氛围。落实企业减负政策规定,加大效能整治力度。
(六)推进“两化”融合,鼓励企业创新。
主动迎接互联网+。鼓励企业把新信息技术应用到企业采购、生产、销售、研发、管理的每个环节,通过两化融合和智慧企业建设,提升企业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。全县现有21家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综合质量评估,有100多家企业建立互联网平台或云平台。部分企业建有英文网站,向海外市场推介和销售产品。部分产品进入电商网站,三乐集团联手首逛集团开展“三乐童车第六届新品观摩会暨首逛互联网+升级峰会”,通过互联网+平台,创下4小时3000万元销售记录。
激励引导企业创牌创新。突出依靠科技,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以及各类成果引进利用和再创新,建立了涵盖电子信息、节能环保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高端装备制造等多个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库。今年以来,我县新获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1个,新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个,新增加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,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,省级新产品4个。
(七)强化效能建设,提升服务能力。
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,特别是习近平视察安徽、视察六安讲话精神,深入贯彻学习十八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扎实开展“两学一做”活动,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,观看了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》专题片,“讲看齐、见行动”,巩固拓展了和“”专题教育成果。
在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同时,重视培训民营企业家。先后选送了十余名同志参加了省、市培训,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,全年组织了20多家企业和3个产业集群镇参加了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管理人员银河培训班、省中小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工程、产业集群专业镇龙头企业培训等多种针对性培训活动,提升了为企服务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。
2016年,我县民营经济总体保持了稳中有进、进中求优的良好态势,但宏观经济下行、中小企业运行困难、投资要素瓶颈制约、经济发展步伐放缓、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等压力仍未根本解决,企业规模不大、层次不高、竞争力不强等状况仍未根本改变,需要我们高度重视、认真研究,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加以解决!
舒城县工业和民营经济工作领导组办公室
2017年3月10日